根据省政府学位办有关规定,2015年下半年(12月份)毕业的应届自学考试毕业生只能于2016年的3月申请学士学位,逾期不予受理。现将本次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时间
201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二、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我校2015年12月30日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已参加全省成人(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学位外语统考总分≥60分,其中非英语专业主观题≥13分,英语专业主观题≥16分)。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2.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
3.两张同底照片(小两寸露肩膀及双耳蓝底彩照)及同底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在20KB之内,像素200*300,纸质与电子照片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4. 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到学校填写)。
四、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 学生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材料(见第三条);
2. 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申请学士学位材料(审核原件,收毕业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3. 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4. 学院学籍科将学士学位的申请材料汇总报校教务处审核;
5. 校教务处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拟授予名单;
6. 校教务处将拟授予名单报江西省学位办审批;
7. 审批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
五、报名流程
1. 申请人将电子材料(毕业证扫描件、电子照片[需与纸质照片相同])在3月14日前发到1047915809@qq.com邮箱,报名时未收到电子材料不予受理。(注:毕业证扫描件以专业+姓名命名,电子照片以专业+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 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申报材料(见第三条前三项)交到一楼104室自考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3. 上交毕业证复印件、纸质照片两张及学士学位申请表。
六、申报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596号,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大楼一楼自考办公室104室,联系电话:0791-88612944,联系人: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