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自学考试网络助学:
一、什么是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2009年7月7日,我省被教育部全国自考办批准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江西省自考办根据全国自考办《关于江西省申请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请示的复函》(考委办函[2009]58号)精神,决定2011年4月考期开始在我校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借助华夏大地教育网提供的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助学平台,跟踪记录学生的网络学习过程,系统、科学的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形成过程性评价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经省自考办审核后,以30%的比例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即终结性考试成绩)进行加权合并,形成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
二、参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自考课程成绩如何评定?
自考课程最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70%+该课程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30%。(注:如果“理论考试成绩”高于合并后“自考课程成绩”则以“理论考试成绩”为该自考课程最终成绩)举例: 考生张三《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课程的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为49分,因参加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获得了过程性评价成绩95.02分,折算后,他的最终成绩为63分。过程性评价成绩95.02分×30% +国家统考笔试成绩49 分× 70%最终成绩62.806
三、“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的评定.生成及保留
1、学生在报名点报名后,通过网络学习,综合评价成绩将会通过网络系统自动记录到“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等国家统一笔试考试之后的二周内,省自考办将对参加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学生统一调取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平台的成绩、统一与笔试成绩合并生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将作为自考成绩统一公布。
(参加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学生不必在做任何申请)
2、“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上机成绩保留一年。学校将会对参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考生上机成绩保留一年(连续4个考期),与相同的国家统考课程成绩合并4次,4次之内合并及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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